| 香港、澳门特区签证/进入许可须知 |
| 2007/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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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澳门特区与内地实行不同的出入境管制。外国公民持用前往大陆签证不能前往港澳特区,同样,不能持用港澳特区签证前往中国大陆。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同胞)前往港澳特区,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需事先申请进入许可。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者前往香港 (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途经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内地前往第三国(或地区)者,出示联程机票和前往国家或地区的签证,或合法居留证(如“绿卡”、有效工作、学习签证等)后,可在香港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如预计在香港停留超过7天,应事先申请进入许可。我馆可根据申请人情况签发3个月内一次或两次、每次在港停留不超过30天的进入许可。 申请进入许可材料:1、填写香港签证申请表(ID812表或新表ID(E)936A表)1份。 2、2寸照片1张。 香港特区进入许通常可在第4个工作日领取,每份30美元(不计入境次数)。当日取需另交特急费30美元,次日或第3个工作日取,需另交加急费20美元。 (三) 下列持中国护照者前往香港,无论其停留时间长短,均应直接向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或向我馆申请进入许可: 1、赴港受雇就业、进行演出、举办展览者; 2、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或接受工业、商业训练者;3、拟在港工作、定居者。申请材料,详见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www.info.gov.hk/immd/ 。 向我馆递交的申请,需征求入境事务处意见,一般需时约1个月。无特急或加急服务。费用30美元,此外,在递交申请时还需先交20美元电讯联络费。 ●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香港特区居民返回香港 持有效的香港特区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香港身份证明书(CI)、香港海员身份证,或“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者,可自由进出香港,无需办理签证或进入许可。 ●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澳门居民前往香港 持“澳葡护照”或“外籍人士护照”,并持有澳门身份证2年以上的澳门居民,可在香港停留7天,免办签证或进入许可。如预计停留超过7天,则应事先申办签证或进入许可。 旅居外国的澳门居民,可就近通过驻外使领馆,或直接向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申请前往香港的签证或进入许可。 ●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台湾居民前往香港 (一)台湾岛内居民前往香港,由指定的航空公司为其代办入境证件和手续,香港入境事务处为其签发入境许可书。 (二)台湾同胞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往返祖国大陆途经香港,只需办妥赴大陆的签注,即可免办进入许可,在港停留7天。 (三)旅居海外的台湾同胞前往香港,如无“台胞证”,可就近向大使馆、领事馆申请旅行证(详见申请旅行证须知),并同时申请香港特区进入许可。申请人除按旅行证有关要求递交材料外,还需另外填写“香港签证申请表”(ID812或ID(E)936A表)1份,递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需注意,持旅行证可直接前往大陆,但如前往香港特区,则需事先办妥进入许可。 (四)我馆可在旅行证上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或两次入出香港、每次停留14天的进入许可。 进入许可通常可在4个工作日后领取,每份30美元(不计入境次数)。当日取,每份需另交30美元特急费,次日或第3个工作日取,每份取需另交20美元加急费。 (五)如预计在港停留期超过14天,则 需征求特区入境事务处意见。一般需时约1个月 ,无特急或加急服务。进入许可费30美元,此外,在递交申请时还需先交20美元电讯联络费。 ●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联系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 地址:香港五境事务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Immigration Tower,7 Gloucester Road,Wan Chai, Hong Kong 电话:852-2824 1212 传真:852-2824 1133 网址:http://www.info.gov.hk/immd/ ●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澳门特区签证 目前,美国、加拿大、葡萄牙等36个国家的公民,可免办签证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非免办签证国家人员,可直接赴澳门,并在机场办理落地签证。 ●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联系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 地址:澳门议事前亭前地20号 Identification Department of Macau SAR Largo Do Senado, No.20 Macau (via Hong Kong) 电话:0853-356615 传真:0853-374300 网址:http://www.dsi.gov.mo ●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 须办签证赴港的有关国家人员须知 申请赴香港签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有效期在半年左右并有空白签证页的有效护照。 2- 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3- 护照复印件2份。4- 按照要求完整、清晰、真实地填写申请表。5- 由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6- 在约旦的居留证明。7- 经济能力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等)。8- 香港方面发的邀请函。9- 前往香港的航班及酒店预订资料。10- 一般申请大约须30日后才能获得答复。11- 申请人可以自行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签证。 联系地址:香港入境处大楼香港湾仔告士打道7号 传真:00852-28241133 电话:00852-28241212备注:持约旦护照的公民前往香港可免签停留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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