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事保护工作新动态 |
| 2004/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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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中约两国间友好关系取得了长足发展,两国间经贸合作不断加强,双边交流,人员往来有增无减。与此同时,来约人员中少数通过不正当手段和渠道前往第三国或从事不正当职业的现象日益突显,造成不良影响。为此,今年5月5日以来,我来约人员(不论是从约旦驻华使馆,还是在约口岸申请签证)中女同志须经约内政部批准方可获得来约签证,有家人随行、约旦一家旅行社担保或政府代表团女成员和女外交人员例外。 8月10日,约旦有关方面就我来约人员又制定了新规定:凡我持普通护照来约者均应事先取得约内政部的批准(实际上取消了以往的落地签证),通过约旦旅行社或约旦航空公司来约的旅游团组不在限制之列。另据悉,约旦有关方面将通常为持签证入境约旦的人员签发的三个月暂住期(在到达约旦14天以内办理)缩短为现在的一个月,且办理手续较前烦琐复杂,随之增加了申办有效期为一年的长期居住证的难度。
驻约旦使馆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