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乌鲁木齐“7.5”事件真相 |
| 200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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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7.5”事件本身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世维会”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渠道鼓动闹事,要求闹事者“要勇敢一些,要出点大事”。“世维会”主席热比亚还向国内亲属暗示:“ 在境外民族分裂势力的策划煽动和国内“三股势力”的组织下,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乌鲁木齐市社会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时部署警力,赶赴事态严重地点,依法果断处置,警方组织部署一线力量,组成小分队沿市区营救群众,搜捕打砸抢烧犯罪分子。目前,公安部门已依法留滞审查2000多名参与打砸抢烧杀嫌犯、对这些人员的审讯工作正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这一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次事件中,暴徒在220处纵火烧房、砸车、烧车、杀人,手段十分残忍,丧心病狂,令人发指。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 中国人民对事件造成的无辜伤亡最为痛心。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乌鲁木齐市社会稳定,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采取了处置措施。这些处置措施不仅合法,而且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目前,乌鲁木齐市社会已恢复稳定,市场供应、交通、居民出行、企业生产已经恢复秩序,死伤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也稳步进行。 二、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疆是中国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之一,现有47个民族、改革开放30年以来,新疆同中国其他地区一样,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GDP年均增长10.3%,人均GDP由1978年的313元人民币增加到2008年的19,893元人民币。2008年,新疆生产总值增长11%,超过全国2个百分点。 中国宪法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各民族享有同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中国政府为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发展,从中国民族和宗教的实际状况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宗教民族政策。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不仅同汉族一样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全部公民权利,还享有自治权等少数民族特有的权利。在宗教信仰方面,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其活动和习俗得到充分尊重。以伊斯兰教为例,目前新疆地区有清真寺24000多座,信教群众1000多万人。这次参与乌鲁木齐 “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的只是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代表任何民族,更不代表2000多万广大中国穆斯林。 三、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后,以热比亚为首的“世维会”等民族分裂势力极力掩盖其操纵一小撮民族分裂分子从事打砸抢烧暴力犯罪的事实,还颠倒黑白,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依法采取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妄称为暴力镇压。他们罔顾乌鲁木齐市社会秩序已基本恢复稳定的事实,继续无端指责中国民族宗教政策,试图在新疆地区挑起新的矛盾和冲突,破坏新疆地区和整个中国的团结与稳定。国际上一些反华势力和媒体歪曲事实,污蔑中国民族宗教政策,干涉中国内政,挑拨中国与伊斯兰国家的关系。中国政府和广大人民对此坚决反对。 四、“7·5”事件发生后,中方在第一时间安排境内外媒体到乌鲁木齐实地采访,以便各国人民能尽快了解事件真相。尽管一些报道在播出的时候被刻意歪曲,中方仍将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欢迎各媒体到乌鲁木齐进行采访,广泛接触当地维吾尔、回、汉各族居民,告诉观众、读者乌鲁木齐“7·5”事件的真相,全面、真实、客观地报道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