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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8
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最新规定,自
2009
年
4
月
27
日
起,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以访客身份在港停留不超过
7
天,无需按现行规定同时持有效的内地出入境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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